为进一步凝聚全员育人共识,规范教育教学管理,明晰教育惩戒实施标准,助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,9月29日,我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开展本学年首次青年教师校本专项培训。本次培训特邀校党委书记田军,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、专业法律工作者苏锋担任主讲,全校四十余名青年教师以及集团校十余位行政干部、青年教师参加了培训。

田军书记围绕教育核心价值展开讲述。田书记将“人”与“爱”作为教育内核,把人的发展放在教育首要位置,强调了学校全人格教育理念,提醒青年教师按照生命教育、公民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职业生涯教育的层级落实育人工作,紧扣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,依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,锚定附中人才培养定位。

针对教师专业成长,田书记提出教师应当具备学科专业、学科教学、教育三类专业背景,明确育人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。田书记将教师职业发展划分为科学、艺术、哲学三个阶段,鼓励教师遵循教育规律,锤炼因材施教的教学艺术,追问教育本质,践行以人育人、共同成长,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本领作为核心追求。在班主任与师德建设方面,田书记提出班级建设重在塑造具有共同文化认同的班集体,要做好学生的欣赏者、陪伴者、倾听者。在学生培养工作上,田书记倡导“扬长是最好的教育”的理念,鼓励教师挖掘学生优势,助力每一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。坚持“先成人、再成才”的成长引导原则,关注学生成长体验。

苏锋老师围绕《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(试行)》开展系统、全面的专题解读:教育惩戒是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开展的矫治引导行为,核心落脚点是立德树人,应当坚持教育为主、惩戒为辅,遵循教育性、法治性、适当性、关系修复四大基本原则,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。

苏老师为青年教师详细梳理了教育惩戒的适用情形、对应措施、实施主体,着重强调不同学段要差异化开展惩戒工作。苏老师对惩戒全流程规范进行细致讲解,还重点阐释了惩戒之后的“后半篇文章”,指出惩戒不是教育的终点。惩戒实施后要做好关爱帮扶与关系修复工作,通过课后谈心谈话、正向引导、鼓励学生改正不良行为、搭建同伴互助机制等方式修复师生、生生关系。针对存在心理诊断结论的学生,要制定个性化教育保护方案,开展疏导性管理。

本次专题培训内容贴合教学实际,针对性极强,有效夯实了青年教师的育人理论基础,规范了教育管理行为。参训教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,后续将把培训所学融入日常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中,坚守育人初心、恪守职业准则,以专业素养赋能学生全面成长,助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
